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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陕县财政局 关于公开征集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 宁陕县分站供应商常态化征集的通知

各相关供应商: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充分竞争,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采购效率,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推广政府采购电子卖场有关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0号)精神,我局公开征集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宁陕县分站货物类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常态化征集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货物类供应商分为“厂商授权”和“经销商”两种模式;

(二)常态化征集的货物类品目范围见《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宁陕县分站征集品目目录》;

(三)常态化征集面向货物类供应商。

(四)电子卖场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供应商通用资格要求

(一)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相关条件。

(二)应为政府采购入库供应商。

(三)近三年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征集文件获取地址

1.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重要通知”栏自行下载。

2.宁陕县人民政府官网首页"公示公告"栏自行下载。

四、申请入驻流程

1.文件响应。应对《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宁陕县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要求完全响应。

2.资料递交。入住供应商进行常态化征集,提交截止时间为每月最后一天,受理供应商入驻申请文件,如遇休息日顺延到下一个工作日。根据《2024年陕西省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宁陕县分站货物类供应商征集入驻须知》编制入驻申请资料,将纸质资料加盖公章以胶装方式装订成册并进行密封,密封袋上应注明供应商名称及入驻类型并在封口处加盖公章,递交至宁陕县财政局采购管理股。同时将资料原件扫描后一同发至指定邮箱363776703@qq.com(按照入驻申请提交资料的顺序合成PDF文件,并生成目录。电子文件标题命名为:供应商名称+申请入驻品目)。

3.经营范围。按照经营范围申请对应品目入驻电子卖场,参与相应品目的采购交易活动。如经营范围涉及多个品目,应按照品目分别申请。

4.资料评审。我局将组织相关人员对供应商入驻申请资料文件进行审查、质询和比较,如有疑问将以电话方式告知申请人,要求补充的资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补充完整,未在规定时间内补齐,视为自动放弃。

5.信息公示。审核通过后,我局将分批次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公示符合条件的供应商资料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6.商品上架。成功入驻电子卖场的供应商自行负责商品上架工作,供应商按照各自申请入驻范围及电子卖场品目设置要求录入详细参数,进行商品上架。上架商品应符合强制节能和行政事业单位通用资产配置标准等政策规定,上架商品应当低于市场平均价格。

六、运行管理

入驻供应商应加强供应商企业信息及上架商品信息的日常维护管理,如有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确保信息真实有效;同时应按照电子卖场相关管理办法和操作规程,独立、诚信参与采购活动,并对提供的货物、服务的质量和售后服务负责。我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供应商价格、质量、履约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实行监督管理。

七、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 0915-6821968


宁陕县财政局

2024年4月30日